在我國夫妻離婚後申請變更撫養權嗎?
夫妻在離婚後可能會出現一方發生某種情況,另一方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情形。可是,由於相關知識的來源有限,很多人對變更撫養權的相關內容不太清楚。那麼,在我國夫妻離婚後申請變更撫養權嗎?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離婚後申請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種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如何變更撫養權?
一、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變更的撫養權,且變更後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
辦理該公證時,你們雙方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人雙方的身份證、户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證;
3、草擬好的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二、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勞動教養、被逮捕、被收監服刑或較長時間出國無法直接撫養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在我國夫妻離婚後申請變更撫養權嗎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離婚後是可以變更撫養權的,在沒有相關合法協議的情況下,需要滿足包括一方有重大疾病等在內的必要條件,才能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