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祖父母有探視權我國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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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祖父母有探視權我國有哪些規定?

我國合法結合的雙方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的夫妻,可以通過離婚來結束這段婚姻關係。對於還值得撫養權一般有一方執行,一方給與撫養費。今天想為大家介紹的案例就是由女方撫養,在撫養期間離婚後祖父母有探視權麼,我國的法律有哪些規定麼,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解答。

第一種意見認為,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明確規定,夫妻離婚後,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另一方不得干擾,而應當協助配合。至於行使探視權的時間場合可以由雙方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則由法院裁決。當然,如果由於一方行使探視權對孩子的成長帶來了不利影響,法院可以依法中止該父母一方探視權的行使。

第二種意見認為,我國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祖父母是否享有探視權,《婚姻法》第三十八條中沒有規定祖父母享有探視權,但是也並沒有説祖父母不能探視孩子。雙方經常見面對於鍾小某的成長來説是有利的。擁有血脈關係,不能夠強行切斷這種關係,這不但違揹我國傳統習俗習慣,也不利於孩子的成長。

一、律師分析

第一,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雖然規定探視權歸屬於不享有探視權的父母一方,但是這不能僅僅狹義的認為探視權的權利主體僅僅是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我國法律上目前還沒有規定祖父母是否享有探視權,但是從眾多法律案例來看,法院是支持祖父母探視孩子的。

第二,法律設定探視權的出發點是保護子女的利益,這也的對於孩子和父母血緣關係的認定。祖父母作為孩子的爺爺奶奶,這之間的血緣關係是不可切斷的,不會因為夫妻之間的離婚而消失。我們都知道夫妻離婚,割斷的只是夫妻之間的關係,但是無法割斷父母和孩子之間的血緣關係,這個同樣也可以應用在祖父母和孩子之間,保護這種融洽的祖孫關係也是保護孩子的利益。

第三,我們都知道,設置探視權的初衷是為了讓孩子健康成長,為了讓孩子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缺失一個孩子成長過程中應有的關懷。毫無疑問,從大部分孩子的成長來看,祖父母的關懷和愛護也是重要的感情需要,祖父母也能夠影響到孩子的成長,促進孩子正常價值觀的形成。因此允許祖父母探視孩子不但不違背設立探視權的初衷,反而有利於保護下一代的健康成長,這正是朝着我們預期的法律效果前進的,同樣也符合我們的家庭倫理風俗。

但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只要是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條件和因素,阜陽的的一方都不能進行阻攔。孩子的祖父母和孩子有直接的血緣關係,這種血緣關係對孩子的成長和今後的人生觀都有很大的影響。所以撫養一方不得進行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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