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監護人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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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監護人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飛機監護人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1.在航空器下指定位置,按規程監護航空器的安全。

2.負責觀察飛機周圍情況,禁止無證無關車輛和人員接近飛機,防止劫機分子強行登機。

3.負責檢查登機工作人員證件及其攜帶物品,防止非本區工作人員登機或將危險物品帶上飛機。

4.負責監護搬運工人裝卸貨物,防止不法分子潛入貨艙或將違禁物品裝入貨艙。

5.監視旅客登機情況,協助地勤服務員維持好登機秩序,查驗旅客登機牌上的驗訖章,防止未接受檢查的旅客(人員)混上飛機。

6.理解並貫徹安檢站的質量目標。

7.按要求填寫工作記錄,對本崗位文件和記錄進行控制和管理。

工作權限:

1、證件檢查權

2、行李物品檢查權

3、航空器監護權

4、拒絕登機權

飛機監護工是幹什麼工作

1、飛機在停機坪維修停放期間,應有專人實施監護,防止無關人員接近或登上飛機,防止車輛撞機和其它意外。

2、 正在維修中的飛機由主做單位負責監護。飛機定檢或停場時必須撤離工作梯、登機梯。

3、 對於過夜的飛機在完成維修工作後應向值勤的武警人員辦理交接手續(雙方在對飛機巡視檢查,確認安全、無損後,在飛機監護交接情況登記本上簽字認可)。

4、當飛機需要執行勤務或飛行任務時需向值勤的武警人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在“交接本”上雙方簽字認可,從而接管飛機。

5、飛機的飛行、維護等活動計劃,不應透露給無關人員。

6 、一旦發現或懷疑飛機受損應立即報告本單位值班領導,同時通知有關公安部門,在公安部門確認及維護人員全面檢查後該飛機才能重新投入正常飛行或維修等活動。

民用飛機除客機和運輸機以外還有農業機、森林防護機、航測機、醫療救護機、遊覽機、公務機、體育機,試驗研究機、氣象機、特技表演機、執法機等。

飛機還可按組成部件的外形、數目和相對位置進行分類。

按機翼的數目,可分為單翼機、雙翼機和多翼機。按機翼相對於機身的位置,可分為下單翼、中單翼和上單翼飛機。

按機翼平面形狀,可分為平直翼飛機、後掠翼飛機、前掠翼飛機和三角翼飛機。

按水平尾翼的位置和有無水平尾翼,可分為正常佈局飛機(水平尾翼在機翼之後)、鴨式飛機(前機身裝有小翼面)和無尾飛機(沒有水平尾翼);正常佈局飛機有單垂尾、雙垂尾、多垂尾和V型尾翼等型式。

按用途可分為戰鬥機、轟炸機、攻擊機、攔截機。按推進裝置的類型,可分為螺旋槳飛機和噴氣式飛機;

按發動機的類型,可分為活塞式飛機、渦輪螺旋槳式飛機和噴氣式飛機;按發動機的數目,可分為單發飛機、雙發飛機和多發飛機。

按起落裝置的型式,可分為陸上飛機、水上飛機和水陸兩用飛機。

機場的工作崗位分的特別細,每個人負責的工作都是不一樣的。飛機監護人的主要職責就是保護所在飛機上的所有人的安全以及飛機的安全。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命安全以及財產安全,不經過監護人的同意,不可以處置監護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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