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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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多少?

一、梅州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多少?

1、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從三倍以上六倍以下,改為三倍,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2、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農村居氏(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從三倍以上六倍以下,改為三倍,本人實際上年收入高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梅州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序是怎樣的?

1、立案:

計生部門工作人員通過信訪舉報、工作排查等渠道發現不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生育行為,經審查後應予立案調查。

2、調查:

徵收單位對違法生育行為要進行客觀、公正的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向被調查對象出示廣東省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

3、告知權利:

調查終結,徵收單位在作出徵收決定前,應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告知作出徵收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當事人放棄陳述、申辯權利的除外)。徵收單位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徵收機關應當採納。

4、作出決定:

調查終結後,徵收單位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對確屬違法生育的,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標準依法作出徵收決定。

綜上所述,梅州是廣東地級市,按照廣東省人口計劃生育條例執行超生罰款。對於不符合二胎政策違規生育的,以當地去年的平均收入為基數,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計生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後,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要求聽證,沒有合適理由不得拒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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