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撫養協議才履行了兩年就違約可以解除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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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贈撫養協議才履行了兩年就違約可以解除協議嗎?
遺贈撫養協議才履行了兩年就違約可以解除協議,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條件是: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二、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扶養人可以與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也可以與集體組織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
2、內容應明確具體的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3、遺贈內容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扶養內容應寫明提供扶養具體的內容、辦法和期限。
三、請求法院解除遺贈撫養協議的起訴流程是什麼?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遺贈撫養協議的履行是長期的,特別是對於撫養人來講,不僅要承擔生前的撫養義務,在遺贈人去世以後還要負責安葬了遺贈人,如果撫養人沒有按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就算是遺贈人去世了,撫養人也沒有接受遺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