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1W

離婚案件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怎麼規定的

現代社會,離婚象翻書那樣容易,但是對子女的撫養權的爭奪卻不那麼容易,那麼離婚案件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怎麼規定的?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對孩子成長有利,不一定非要經濟實力,所以不用擔心母親一定得不到撫養權,那麼有哪些因素影響到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就跟着小編來一探究竟。

一、離婚案件孩子撫養權的歸屬

1、子女年齡。兩歲以內的幼兒,心智發育極端不成熟,對母親的依賴性大,兩歲以內的小孩法院一般會判決隨母親撫養;十歲以上的兒童,法院在確定撫養權時,一般會徵求子女本人的意願。

2、生育能力。離婚時一方喪失生育能力的,法院會考慮將子女判決歸其撫養。

3、經濟收入。良好的經濟能力為子女健康成長提供雄厚的物質基礎,這是法院確定子女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文化水平。父或母的文化水平高,能給子女良好的教育,經濟條件相當,父或母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在爭奪撫養權時法律的天平會向素質高的一方傾斜。

5、工作性質。教師、醫生、銀行、公務員等行業從業人員工作穩定,上下班時間規律固定,父或母一方從事這些職業,法院會優先考慮子女歸其撫養,有些人工作收入高,但應酬活動多,作息時間不規律,爭取子女撫養權也不具有優勢。

6、不良嗜好。有打牌賭博、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法官會考慮到對子女成長不利,在確定撫養權時會排除在外。

7、居住地幼兒園、學校等外部條件。父或母一方居住地有大型幼兒園、學校等,法官在父母雙方其他條件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影響兒童教育學習的外部情況。

8、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體情況及幫助帶養的意願。由於生存壓力,離婚後父或母並不直接撫養小孩,而是將子女委託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照看。因此法官在確定子女撫養權時,也會參考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否退休、有無幫助照管孫輩的意願等情況。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離婚案件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怎麼規定的解答,我們知道爭奪撫養權是不可逾越的一個難事,但是我們按照法律,找出對自己有利的條件,比如人格品質,社會評價,家庭責任等等,所以這方面還是交給本站的律師比較靠譜,可以幫你找到更多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幫您爭取撫養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