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子女撫養權都有那些相應的規定?
農村作為我國主要構成的一部分,在我國出現案件的比例也比較多發。離婚案件就是其中的一類,相關離婚的子女撫養權事宜尤為突出,我國法律又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小編就農村子女撫養權都有那些相應的規定,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一、離婚孩子撫養權要考慮以下因素: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方面的差距,比如,尤其是思想品質方面,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非常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對於子女撫養問題原則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為標準,對於哺乳期的子女的撫養原則上由女方來撫養。
二、如何爭取撫養權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當事人還應遵循有利於孩子生活的條件進行爭取。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進行離婚後,相關子女的撫養權根據雙方的受教育程度,相關的生活條件和生活標準,子女的依賴程度進行判決,如孩子成長到一定年齡,還應遵循孩子的意見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