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意外保險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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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標準是:
一、醫藥費:
依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治療費等收款憑證所載費用之和計算。
二、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賠償。護理人員無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與誤工期限確定。
三、交通費:
依據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計算。
四、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學生意外保險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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