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子女高考710分 - 高校拒錄取?權威説法來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這兩年每逢高考之際,網絡總會流傳這麼一則消息——老賴女兒高考710分,高校拒絕錄取,那麼,真相究竟如何?法律對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失信人子女高考710分,高校拒錄取?權威説法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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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網友在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台求證,平台對此作出回覆:都是謠言!

 

網傳文章稱,一個女生高考考了710分,卻因父親貸款失信而被學校拒絕。招生辦認為她的父親不講信用,女兒也很可能受到影響,高校不能錄取品行不端的人。通過搜索發現,這個故事流傳已久。各版本情節相同,都是因為父親是“老賴”,女兒考了710分卻未被錄取,不同的只是考生名字不一樣,今年你看到的是“瀟瀟”,明年可能變成“李娟”“小霞”“露露”。

 

失信被執行人子女高分也不能上大學?

早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便在記者會上已澄清,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信用懲戒措施,只是限制上高收費的貴族學校,不能把正常的義務教育和高學歷教育等正常的上學都列為限制

 

法律對失信人員限制消費的措施是如何規定的?關於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的條例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述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知道這些,你就可以放下心來了。高考是一件大事,每年高考季,總是有一些謠言出來蹭熱度,吸引眼球,擾亂高考秩序,引發考生與家長的焦慮情緒。這些謠言的背後往往是造謠者精心設計的騙局,因此,提醒大家明辨謠言,不信謠、不傳謠。當然,失信人員子女高分被拒絕錄取是假的,但這並不應當成為失信人員的寬慰劑,畢竟,作為失信人員的子女,難免會受到周圍人的異樣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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