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連是怎麼回事都不懂 - 怎麼下決心救濟權利?答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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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在近期的諮詢中,在明律師發現這樣一種擔憂、困惑長期存在於被拆遷人羣體中:我就想找個律師問問明白,自己的房屋要被拆除這事兒到底是怎麼回事,自己的訴求佔理嗎?選擇依法救濟權利會不會給自己進一步製造麻煩?然而問了幾個不同律所的律師了,都沒給我説清楚就讓我先和律師見面談,我都沒弄懂怎麼個意思,你讓我怎麼下決心依法救濟權利呢?本文,在明律師就費一些“邏輯”上的周折給大家先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我連是怎麼回事都不懂,怎麼下決心救濟權利?答案如下!

有的被拆遷人在與專業拆遷律師溝通的開始就犯了邏輯上的錯誤:正因為你自己弄不懂拆遷補償的這些事兒,所以你才需要花費時間、精力甚至金錢去諮詢律師,尋求法律的幫助;而不是你要先都懂了,然後才去下決心花時間和律師進行諮詢。

“不懂→諮詢→懂了一部分→委託→解決糾紛(全懂了)”,這才是正確的邏輯,任何案件中都不可能倒置。

被拆遷人帶着對自家房屋、土地徵收補償的疑惑來電、連麥諮詢律師,律師在線上只能完成初步的諮詢和了解情況。僅憑“線上問診”,是不能把病看準看透的。

所以,律師會在解答到一定程度後建議被拆遷人留下聯繫方式,方便此後進一步的深入溝通,或者建議當事人親自帶材料來所諮詢,或請律師出差到當地去查看情況。

有的被拆遷人總想着“事半功倍”,最好一個電話一次連麥,就把自己的所有困惑疑問全解答了。如果律師表現出對結論上的不確定,被拆遷人就可能認為是這律師沒本事。

大家想想看,一次最長不過幾十分鐘的線上交流怎麼可能把所有問題都弄明白呢?“諮詢”這一環節也是分階段、分層次的,有一個由表及裏、由淺入深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正是因為線上諮詢中有些關鍵問題無法確定,才需要被拆遷人配合律師推進接下來的諮詢。僅諮詢了一回就責怪律師“沒説清楚”“不解答問題”,這是把律師當了神仙了,任誰也是做不到的。

事實上,被拆遷人最想弄懂的,恰恰是那個在正式委託前往往弄不懂的問題——我的補償安置能不能提升?能提升多少?打官司能不能贏?花的時間久不久?

請問,您在去醫院看病時,醫生會承諾您病能不能治好嗎?即便是頭疼腦熱,也有轉重症治不過來的,所以任誰也不會對結果作出承諾。

而除此以外的一些涉及具體複議、訴訟、查處中的問題,律師在未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獲取足夠材料,未見到案發現場實際情況和已有的通知、公告、方案前,同樣是無法給出判斷的。

若要啟動這些具體的調查取證工作,就需要被拆遷人在充分信任律師的基礎上積極配合律師推動諮詢工作的深入,而不是隻通話了幾十分鐘就嚷嚷着要讓律師把整個案件給講明白。

同時筆者需要指出的是,有些被拆遷人在初步諮詢階段問的問題過於深入,甚至會涉及自己具體要怎樣操作、怎樣複議和訴訟等具體技術問題。而這些問題,專業律師是不提供免費諮詢服務的,需要當事人按諮詢時長付費才會一步一步指導你具體該怎麼往下操作。

故此,如果您有就案情深度諮詢的需求,請務必養成主動到所與律師面談或者請律師去現場的習慣,而不要指望着律師在線上無限度的免費諮詢。

此外我們發現,還有一些當事人熱衷於在初步諮詢中給律師分析法律,強調自己遭遇的項目存在這樣那樣的違法點,但又會進一步追問律師這些違法點能否轉化為勝訴或者補償提升。

這件事同樣是在初步諮詢階段無法徹底弄清楚的,更不是僅憑當事人拿嘴説就能確定事實的。故此,筆者不建議當事人在諮詢中反覆和律師探討自認為的那些違法點,而是要將重點放在對自己補償安置利益訴求的闡明和對客觀事實的陳述上。

在明律師最後給大家的建議是,在初次電話、連麥諮詢時一定要爭取將徵拆項目的現狀和自己的補償利益訴求講清楚,專業的拆遷律師會有效地引導當事人講出有用的信息,而被拆遷人則要樂於接受這樣的引導,而不是不管律師怎麼引導都堅持説自己的話。

至於是否能夠下決心依法救濟權利,永遠都只有一個判斷標準:你對拆遷方答應給你的補償安置條件是否滿意、能否接受。如果不滿意也不能接受,那麼此時就是你下定決心走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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