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破產的購房者的自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一、買的房子開發商破產怎麼處理

開發商破產的購房者的自救

原則上來説,購房者如果購買了房屋,卻遇到開發商破產,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是可以退房的,因為開發商破產的原因,導致業主無法完全獲取房屋的全部權益,購房者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退房手續之後就可以退回房款了。

1、業主是否就開發商破產有優先清償權?

(1)如果業主已支付全部房款後開發商破產,那業主是可以優先賠償的。

(2)如果業主僅繳納了首付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開發商破產,業主可要求解除合同,返還首付款以及利息。

2、開發商破產後業主有權要求退房嗎?

如果房屋已交付了,但因開發商破產無法辦理房產證時,業主可以要求退房。因為房屋雖已交付,房款也已經全部支付,但因為並未進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無法發生物權變更的效力。

3、開發商破產,業主可以不交房貸嗎?

這樣是萬萬不可以的!雖然開發商已破產,但業主仍需繼續還房貸,因為貸款是業主跟銀行之間的借款關係,跟開發商沒直接關係,開發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果業主不按期交房貸,造成逾期後,銀行或將對業主及開發商提起上訴,銀行可能會凍結業主的賬户甚至拍賣該房屋。

二、宣告破產不夠清償債務誰來清償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可見,我國破產法對破產條件界定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所謂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經濟狀況。其內容包括:

(1)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償債務;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期限已經屆滿、債權人已提出清償要求的債務;

(3)債務人對全部或主要債務不能清償處於持續狀態。

總之公司是法人組織,破產後的資產由公司資產承擔,直接責任人是企業法人,當欠債數額過大,無力償還債務時,可通過法院申請破產,對企業資產進行抵押,當抵押後還是債款不能完全抵消,可通過對自身財產進行變賣。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開發商破產後如果購買者全款購買房屋的,是可以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如果是交了首付款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還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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