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記的相關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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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登記的相關名詞解釋

當事人在進行房屋抵押登記的時候可能會遇到一些比較專業的名詞,如檔案保管號、房屋規劃用途、債務履行期限等等。那麼,你知道這些專業的名詞都是什麼意思嗎?本站蒐集有關內容,將在下文中為您具體闡述這方面的知識。

房屋抵押登記申請的相關名詞解釋:

(1)抵押權人:即債權人,如某某銀行或接受抵押的單位、個人(若為法人或其他組織需加蓋行政公章);

(2)抵押人:即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若為法人或其他組織需加蓋行政公章);

(3)債務人:即主債權合同中的債務人(若為法人或其他組織需加蓋行政公章);

(4)房屋坐落:即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房屋自然狀況,包括區、路(街)、棟、單元、房號;

(5)檔案保管號:即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檔案保管號;

(6)合同備案號:預購商品房購房合同備案號;

(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在建工程申請抵押權登記填寫內容,

(8)本次抵押面積:即此次抵押面積;

(9)房屋規劃用途:即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設計用途;

(10)被擔保主債權數額:即主債權合同中約定金額;

(11)債務履行期限:即主債權合同中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最高額抵押填寫債權確定期間,若當事人雙方無約定則記載為無約定;

(12)擔保範圍:即抵押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可以是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等,抵押合同未約定的填寫未約定的事實。

另外,申請表中還需附上申請人承諾,內容如下:

申請人承諾:

以上申請內容屬實,確係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抵押房屋無權屬爭議,表中填寫內容均未擅自塗改(若有塗改需經雙方簽章確認)。當有下列情形發生時雙方仍然同意設立抵押權登記:

1、本宗土地已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

2、所在建築物已辦理過在建工程抵押。

3、本房屋已辦理抵押登記。

抵押雙方承諾:申請內容若有不實,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自行承擔。

在閲讀完上文後,相信你已經知道,在房屋抵押登記過程中的那些專業名詞都是什麼意思了吧。實踐中,當事人進行房屋抵押貸款登記的,必須要實現準備好相關的材料,這樣才能比較順利的完成登記。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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