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還沒收房要不要繳納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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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業主雖然還未收房,但前期物業服務工作事實上已經展開,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也已經生效,而有關業主空置房物業費收取標準一般會在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中予以體現。

在我國還沒收房要不要繳納物業費?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了物業管理企業的,買受人應當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訂立有關物業管理的協議。

房子建好了,開發商交房了,可業主卻因為各種原因未收房。一般來説,業主雖然還未收房,但前期物業服務工作事實上已經展開,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也已經生效,而有關業主空置房物業費收取標準一般會在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中予以體現。

空置房的物業費標準因所在城市、物業公司不同也會有所不同。比如武漢市規定,如果開發商交房未入住,第一年的物業費按照70%的比例收取,以後足額收取;而成都則規定只要交房完成,業主需全額繳納物業費。因此,簡而言之,一般來説沒收房也是需要交物業費的,具體交多少,就需要根據雙方之間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來確定了。

一般情況下,物業合同是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在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之間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之後,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如果業主委員會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但業主事實上接受了物業服務,業主則應按實際發生的服務價格向物業公司交納相應費用,作為對其已提供服務的補償。因此,未簽訂物業合同或物業公司未提供資質證明,業主也不可以不交物業費。

只有出現以下情形,業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業服務費用:

(1)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費用。

(2)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業主對超過指導價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業管理企業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業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4)物業存在霸王條款的,業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業有沒有經過與業主協商訂立合同,還是自己單獨訂立合同。

(5)物業沒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沒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物業收取標準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準、二級物業收費標準、三級物業收費標準和四級物業收費標準。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由當地的物價局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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