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二手房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了怎麼辦?

一、二手房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了怎麼辦?

二手房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了原則上自動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對於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原則上可能採取減免或者繳納少量續期費用的情形。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具體如何規定?

我國法律、法規中對於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分別不同種類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規定。通過土地劃撥及鄉(鎮)村建設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無期限的。通過這種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人,除了法律規定的使土地使用權消滅的原因外,可以無期限地使用土地。

通過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綜上所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一般情況下會採取自動續期的形式,原則上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或者屆時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二手房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同樣屬於此範疇,一般是自動續期的,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需要結合實際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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