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房產證加孩子名字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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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婆房產證加孩子名字的流程是怎樣的?

老婆房產證加孩子名字的流程是怎樣的

1、有房無貸的情形改名字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到預檢視窗進行材料稽核提交,材料稽核齊全後憑工作人員給出的辦理序號去相關視窗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2、有房有貸的情形改名字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二、對夫妻共有房產離婚怎麼分割?

1、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2、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哪些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在結尾的部分要提醒大家,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財產,不管是哪一方想要在房產證上加孩子的名字,都需要和另一方協商,而且,按照現行政策,房產證上加上孩子的名字以後,孩子將來再買房子的,就屬於二套房產,買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貸款利率都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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