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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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房屋的質量問題包括下列方面: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呈現結構性炸裂、傾斜、崩塌等;
(二)嚴峻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作用不合格等;
(三)其他一般質量問題,如房屋滲水、地上空鼓、牆皮掉落等。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條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據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條至第五百八十四條的規定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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