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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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辦分公司的流程是:

異地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麼

1、母公司決策層有建分公司的決議,到建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局辦理名稱預登記(要特別提醒的是此時“名稱申請表”填寫的內容必須與後面“分公司設立申請表”所填內容要一致,不然就非常麻煩了,這是最新新的規定)

2、準備好材料:母公司章程與執照複印件(別忘了加蓋公章)、法人委託書(要有委託事項與權限,經辦人的身份信息)、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件與身份證信息;

3、分公司場地證明(自有房要有產權證,租賃房要有租賃合同,非城鎮用房要有指定政府的證明);

4、經營範圍根據國家現行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超過母公司就可以,但你作為分公司(不能獨立核算),不具備資質條件,如果經營範圍涉及許可證經營的項目,你分公司不能與母公司一樣的經營範圍,你的經營範圍只能是“為母公司承接業務”,

5、最後提醒一點:分公司設立後,你要持分公司執照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門去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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