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續分立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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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存續分立流程是什麼?

公司存續分立流程是什麼

1、通過股東會決議,訂立書面的分立協議;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及時通知債權人並進行公告;

4、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公司的分立登記。

二、公司分立股東會議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三、公司分立被解除勞動合同滿足什麼條件可以領失業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綜上所訴,公司分立的流程是很明確的,但需要做的準備工作很多,比如公司分立之後的債務承擔問題,在崗職工安置問題等,這些都需要通過股東大會協商確定。如果公司因為分立單方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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