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協議是正式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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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協議是正式合同嗎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看房協議不具有正式購房合同的合同要件,只是屬於意向協議書。
看房協議書的特點:
1、看房協議書通常會使用通用格式描述該套房產的具體地理位置,門牌號碼,中介機構等信息;
2、最主要的部分,則是對客户看房後的未來購買行為,提供了約束。
如:
看房後若干時間內(三個月、半年等)若要購買該套房產,必須通過該中介。
否則,需支付違約金若干(多為房價的1%)。
“看房協議書”屬於雙方自願達成的一份合約,只要其內容合法,雙方均應遵守。
但是,如果合約中存在格式條款,且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存在藉此免除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則該條款無效。
目前各地對看房協議書引起的民事訴訟反響不一,中介及客户獲勝均有見諸報端。
若客户在看房後,與房東“手拉手”直接至交易中心打印售房合同,則判中介獲勝較多。
若因為服務態度、房屋價格等具體原因跳過某傢俱體中介,而不是中介這個行業時,房東獲勝較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範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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