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定金罰則的使用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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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罰則就是指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定金歸接受定金方所有;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除返還,給付定金方,支付的定金外,還應支付與定金相等金額的錢款,這種以定金方式確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稱為定金罰則。

違約定金罰則的使用條件是什麼

適用定金罰則的條件如下:

(1)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違約行為的存在,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前提。違約行為是指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行為,其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但這裏所説的違約行為是指根本違約行為,即指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違約行為,包括不能履行、遲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種形態;

(2)必須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基本條件。這裏的合同目的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3)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係。違約行為或合同目的落空,並不必然導致定金罰則的適用,只有二者同時具備且存在因果關係時方可適用,即只有因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才能適用定金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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