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財產應該怎麼界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5.82K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登記之前一方所取得的財產。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婚前財產主要包括四種:
1、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在婚後變為其他形式的財產;
4、一方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一方婚前財產應該怎麼界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