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4W

婚前個人買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因為該行為視為對女方的贈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法律依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