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斷絕親子關係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父母與子女的親子關係,是不能脱離的,即使寫了脱離聲明,辦理了公證,也是無效的。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基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天然的血緣關係形成的。繼父母子女關係和養父母子女關係都是通過實施一定的行為而形成的一種法律擬製身份關係,因而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親生父母子女關係並非通過法律擬製產生,因此不能通過當事人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如何申請斷絕親子關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