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服務管理制度總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8W

“真正的銷售始於售後”,其含義就是,在成交之後,推銷員能夠關心顧客,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既能夠保住老顧客,又能夠吸引新顧客。你的服務令顧客滿意,顧客就會再次光臨,並且會給你推薦新的顧客。“你忘記顧客,顧客也會忘記你”,這是國外成功推銷員的格言。在成交之後,繼續不斷地關心顧客,瞭解他們對產品的滿意程度,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對產品和推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採取積極的彌補措施,防止失去顧客。推銷員與顧客保持密切的關係,可以戰勝所有的競爭對手。

售後服務管理制度總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