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單位勸退可以不走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7W
被用人單位勸退可以不走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用人單位勸退,如果勞動者不願意走,是可以不走的。
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張不上班,單位口頭同意也不行,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最好是書面證據,也可以是錄音、手機短信等)不上班是單位的同意才可以考慮選擇不上班。
根據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任何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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