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級並行方案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W

(一)職級的設置。對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設置5個職級,由低到高依次為科員級、副科級、正科級、副處級和正處級。
(二)職級晉升條件。公務員晉升職級,主要依據任職年限和級別。具體條件分別為:晉升科員級須任辦事員滿8年,級別達到二十五級。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二十三級。晉升正科級須任副科級或鄉科級副職、副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二十級。晉升副處級須任正科級或鄉科級正職、主任科員滿15年,級別達到十九級。晉升正處級須任副處級或縣處級副職滿15年,級別達到十七級。任職年限,從晉升職級或正式任命職務之日起按週年計算,滿12個月為1週年。任現職級或職務期間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任職年限條件縮短半年。每有1個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任職年限條件延長1年。
(三)職級晉升辦法。對達到規定任職年限和級別條件的公務員,依據其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在本單位或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民主測評,經考核合格的晉升職級。公務員晉升職級,應包括初核、民主測評和考核、公示、報批等環節,按所任職務的管理權限進行審批。
(四)職級晉升後的待遇。公務員晉升職級後,享受相應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待遇。
(五)職級晉升後的管理。公務員晉升職級後,工作崗位不變,仍從事原單位工作。晉升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按現行規定執行。

天津職級並行方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