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認為企業不按時發工資員工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大家認為企業不按時發工資員工該怎麼辦
律師解析:大家認為企業不按時發工資員工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向該部門説明按照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報酬的時間已經逾期,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也可以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並要求用人單位在期限內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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