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領導無故扣錢的方法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可以拿着工資發放憑證先向仲裁委員會機關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者對勞動仲裁法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解決領導無故扣錢的方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