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協議在職期間需要補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6W

競業協議是離職之後才補償的,在職期間不會補償的。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對勞動者離職後進行競業限制,但因該約定限制了勞動者的擇業權,必須以用人單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作為對價。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但對於補償金的支付標準以及提前支付、一次性支付、未及時支付的法律後果未作出明確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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