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為職業病後還要申請工傷認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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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的合法權益只有通過法定程序進行確認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職工經診斷被確認為患有職業病的,需要經過工傷認定程序,其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所以即使用人單位認可職工患有職業病,職工也仍需要申請工傷認定,這是必要的法定程序,不經過工傷認定程序就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發生傷害事故或者職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確診為職業病後還要申請工傷認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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