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期間公司暈倒摔傷算不算工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6W

在單位工作時間休息暈倒受傷的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一規定應理解為:
1、“工作時間”是指法律法規的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
2、“工作場所”主要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
3、“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主要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等事故,包括工作時間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傷害。所以,職工在工間休息時間,仍屬於上班工作時間。期間受到傷害應該被視同在工作期間或由於工作而導致的傷害。如果是由於單位的設施和設備不完善、勞動條件或勞動環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職工傷害的,責任在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故應當認定為工傷。

午休期間公司暈倒摔傷算不算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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