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怎麼界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1、事故的受傷者7天內死亡的,應依法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責任。
2、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不含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也不含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3、重傷,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的《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執行;輕傷,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輕傷鑑定(試行)》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做好交通事故統計工作的通知》規定:死亡是以事故發生7天內死亡為限,即7天內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統計,7天后死亡的,則不作死亡事故統計。

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怎麼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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