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權的行為表現在什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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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姓名權的行為的表現: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
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一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一種目的。
盜用和冒用姓名的區別:盜用主要指盜取當事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人格權定義】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侵犯姓名權的行為表現在什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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