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錢名義敲詐需要什麼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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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證據有下列七種: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鑑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資料。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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