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什麼時候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7W

傷殘鑑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後可以鑑定。“治療終結”是指“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牀效果穩定。”

傷殘等級什麼時候鑑定

由於損傷部位及性質不同,“治療終結”的時間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1、 以原發性損傷後果為依據評殘的,在傷後1~3個月進行,如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脱落。

2、對於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後3~6個月進行。

3、對於遺留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後6~9個月進行。

4、 對於顱腦損傷後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後6~12個月進行。對於傷者原有傷病,因事故而誘發或症狀加重的,不應作為評定時機的限定條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