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證據清單如何填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5W

行政訴訟證據由書證,物證,視聽證據以及證人證言、勘驗和現場筆錄,鑑定結論的等分類。所以在清單上要將具備這幾項的證據類型注意按照名稱,內容,分數,備註等進行填寫。書證證據可為證明資料,書信形式的書面證據,以及罰款通知單等。
物證證據,例如在商品製作中參雜的不合格原料樣本等。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數據;
(五)證人證言;
(六)當事人的陳述;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行政訴訟的證據清單如何填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