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債另一方不知情需要承擔債務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8W

另一方不知情的債務,一般來説不知情一方無需償還,但需要判斷該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若其借債是用於夫妻家庭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的,單方借款可以被認定為共同債務;反之,若金額超出家庭生活所需的數額,或是根本未用於家庭生活的,則難以認定為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欠債另一方不知情需要承擔債務嗎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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