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條件以及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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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公司步入正軌並且不斷的發展壯大之後,成立分公司也是一個必要的選擇。法律上,要成立分公司也有相關的規定。那麼到底成立分公司有哪些條件以及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成立分公司的條件以及流程有哪些

成立分公司的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並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後,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設立分公司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無償使用的,提交產權人允許使用的證明原件及產權人的產權證複印件;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複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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