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合作協議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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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投資合作協議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股權投資合作協議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股權投資合作協議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甲乙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等信息;設立的公司名稱、地點、法定代表人選、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等;違約情況的應對方案;雙方簽字確認等內容。股權合作模式是指在合作雙方已共同確定可合作的目標項目的前提下,雙方共同出資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操盤。由合作公司負責籌措項目開發所需全部資金或按約定比例承擔,通過合作開發的方式,共享專業資源與管控標準,依法享有項目的投資收益,承擔項目的投資風險。

二、股權投資合作協議的相關原則是什麼?

1、合作方開發的項目可有償使用企業品牌等無形資產,包括商標、商號、商譽、客户平台以及其他經發展許可使用的無形資產,合作方應同意項目公司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品牌使用費。

2、合作方應同意對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層實施激勵政策。在雙方的權利、利益和收益獲得保障的前提下,合作方應同意由項目公司提取項目開發税前利潤的一定比例作為對經營管理班子的獎勵。

3、項目的開發權屬於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作為該項目的開發建設主體,向政府部門辦理各類項目建設和經營的審批手續。

4、項目建成後的房屋、商鋪等物業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其初始登記時均登記在項目公司名下。

5、項目公司成立後,項目公司需參考執行雙方制定的薪酬制度(包括工資、獎金、福利、社會保險等)和獎懲制度。

6、派駐規劃設計、景觀、精裝修、策劃、營銷等管理人員(簡稱專業公司人員)常駐項目公司現場辦公,提供項目管理和諮詢服務。專業公司根據派駐人員數量、提供的服7、務內容和服務品質等與項目公司簽定專業諮詢服務合同,並向項目公司收取一定的專業諮詢服務費用。

8、為有效激勵員工提高工作績效,項目公司根據其固有的績效考核制度,基於項目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其他特殊情況,

9、對項目公司的部分員工給予特別的獎勵,包括貨幣、物質、獎勵旅遊等各種形式,在合理的範圍內,雙方應予以認可並同意在項目公司中開支。

股權投資合作是股權合作的一種常見方式,重點落在投資二字上。原股權所有人將自己的一部分股權以投資的方式進行轉讓,以達到一種合作共贏的雙贏局面。需要注意的是,獲得股權投資的企業需要將所得的收益與原股權所有人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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