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後增值部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K

一、股權轉讓後增值部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

股權轉讓後增值部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嗎?

我國現行税法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是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税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税。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衝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税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税。

股權轉讓收益或損失=股權轉讓價-股權成本價。股權轉讓價是指股權轉讓人就轉讓的股權所收取的包括現金、非貨幣資產或者權益等形式的金額;如被持股企業有未分配利潤或税後提存的各基金等股東留存收益的,股權轉讓人隨轉讓股權一併轉讓該股東留存收益權的金額(以不超過持股企業賬面分屬為股權轉讓人的實有金額為限),屬於該股權轉讓人的投資收益額,不計為股權轉讓價。股權成本價是指股東(投資者)投資入股時向企業實際交付的出資金額,或收購該項股權時向該股權的原轉讓人實際支付的股權轉讓價金額。

實踐中,由於某些投資單位擁有被投資單位債權和留存收益分配權,雖然股權重組一般不須經清算程序,其債權、債務關係在股權重組後繼續有效,但在現實操作中按股權轉讓協議轉讓股權後不會讓股權轉讓者再擁有股權轉讓前所擁有的債權和留存收益分配權。

二、股權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繳納的税費

(一)增值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增值税問題的通知》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税;對股權轉讓不徵收增值税。

(二)契税

根據規定,在股權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企業股權,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徵契税;在增資擴股中,對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入股或作為出資投入企業的,徵收契税。

(三)印花税股權轉讓的徵税問題

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託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1991年9月18日《國家税務總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文件第十條規定執行,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税率計徵印花税。

從上述分析,我們不難看出,股權轉讓後增值部分屬於企業股權轉讓所得部分,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税。此外,企業股權轉讓過程中,除了繳納企業個人所得税以外,還需繳納契税和印花税。印花税股權轉讓的徵税標準以地區劃分為依據,徵收不同的税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