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資產包轉讓增值税是否需要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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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資產包轉讓增值税是否需要繳納?

企業資產包轉讓增值税是否需要繳納?

企業整體轉讓資產不需要交納增值税。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税問題的批覆》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税的徵收範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

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税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税的徵税範圍,不徵收增值税。

二、資產處置業務操作流程

(一)入場

1、信息來源

(1)一手包信息

一手包的信息來源相對狹窄,根據相關規定,銀行的資產包轉讓邀約只能發給政府、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和省級AMC,因此,對於其他的投資人而言,一手包的信息只能通過上述幾家單位,或者銀行內部人員獲取。

(2)二手及以上資產包

這類信息來源相對比較廣泛,可以直接向資產管理公司瞭解雙方有計劃轉讓的資產包,或者童那個個互聯網交易平台網搜相關的資產包轉讓公告,還可以通過律師等資源瞭解民間資產包。

2、初步篩選

在獲得資產包基礎信息(本金規模、户數、涵蓋地區、逾期時間、抵押查封等)後,投資人應結合自身需求進行初步判斷,確定是否繼續跟進。

對於一手包,由於銀行不可將不良資產包(10户以上)直接轉讓給民營不良資產投資方,因此民營投資人採購的交易對象只能是國有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及省級AMC。

可通過四大資管公司及省級AMC獲得銀行出包信息,並選擇綁定一方,共同盡調跟進,提前瞭解資產包信息。

(二)、對接

針對欲剝離的資產簽訂保密協議,展開項目對接,具體可以分為三大部分:

1、書面資料獲取(包括但不限於)

(1)剝離卷:借款合同、借據、擔保合同、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抵押物評估報告、抵押清單、催收文件、還款協議、裁判文書(判決書、調解書、支付令、裁定書、公證書、裁決書等)、債權憑證、貸前審批報告、貸後管理報告、剝離報告、律師法律意見書等;

(2)報紙公告

(3)亮點項目詳細介紹

上述資料在銀行准予情況下,可通過電子版、現場拍照、掃描等方式獲取彙總。

2、訪談信息獲取

——通過信貸員、資產管理部、分管行長等銀行人員獲取

(1)項目資產情況,貸款時期、現狀、銀行是否採取限制措施等;

(2)項目法律程序,是否訴訟,是否執行,如未訴或未申請執行的原因?

(3)企業出現不良的風險因素

(4)企業法人、股東、實際控制人的承債能力、現狀、還款意願等

(5)項目是否有意向買家

3、銀行配合進行資產包採購前盡調

銀行協同,進行抵押物、查封物、企業經營現場等實地現場盡調

(三)、盡調評估

除了銀行的協同盡調外,投資人可依據自己的需求,獨資開展更為詳盡的盡調工作,補充完善資產信息,對資產狀況、權屬關係、市場前景等進行評估分析,估算資產價值,合理預測風險。

對擬收購資產進行量本利分析,測算收購資產的預期收入和成本,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評估定價。

(四)、資金募集

不良資產包的交易涉及金額較大,需要投資人有足夠的資金實力或者資金募集能力

(五)、購買債權

對於二手及以上的資產包,購買方式相對比較靈活。可以協議方式向其他民間投資者或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購買債權,以及以協議方式向地方AMC受讓債權的收益權,或者經過拍賣、競價、競標等公開途徑受讓債權。

對於一手包而言,地方政府和國企可以協議方式從金融企業購買政府單位或國企債權;民營投資人可以從金融機構協議購買10户以下的債權;10户以上的資產包,民營投資人不可以直接從金融機構購買,可綁定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受讓資產包後,再通過拍賣、競價、競標等公開途徑從資產管理公司購買。

(六)、材料交接、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

1、交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1)剝離卷:借款合同、借據、擔保合同、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抵押物評估報告、抵押清單、催收文件、還款協議、裁判文書(判決書、調解書、支付令、裁定書、公證書、裁決書等)、債權憑證、貸前審批報告、貸後管理報告、剝離報告、律師法律意見書等;

(2)報紙公告、催收通知等催收文件

2、發佈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選擇有效的債權轉讓通知方式,通知債權人和相應的擔保人。

方式包括:在約定時間內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力的報紙上發佈債權轉讓通知暨債務催收公告;郵寄債權轉讓通知公告方式送達債權轉讓通知等。

(七)、投後管理

投資人可以自行或委託服務商做資產包的投後管理。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整包的按期催收工作;

(2)單項目和整包的全面盡職調查工作,發掘項目的亮點和風險;

(3)推動法律程序,包括保全、訴訟、執行程序,已在訴訟執行中的進行變更訴訟主體、變更執行主體、恢復執行等各項法律工作;

(4)篩選合理的項目代理人;

(5)單項目或整包的推介、營銷;

(6)與買家或債務人的談判;

(7)建立完善的項目檔案管理、信息管理、客户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檔案信息材料。

(八)、退出

退出的方式主要有訴訟清收、強制執行,與債務人和解,債務人回購債權,以物抵債,重組,債轉股,單項目轉讓、資產包分拆組包轉讓,整包轉讓等。

企業整體轉讓資產不需要交納增值税。《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税問題的批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增值税徵收的範圍是: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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