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清算責任糾紛司法解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7W

一、股東清算責任糾紛司法解釋是什麼

股東清算責任糾紛司法解釋是什麼

清算責任糾紛是指清算組成員在清算期間,因故意或者重人過失給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糾紛。

公司清算期間,清算組是對內執行清算事務,對外代表公司處理債權債務的公司機關。《公司法》規定: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  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清算,是終結現存的法律關係,處理其剩餘財產,使之歸於消滅的程序。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註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二、申請破產清算糾紛主要有哪些

1、請求撤銷個別清償行為糾紛

所謂個別清償行為,是指債務人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規定期限內,且出現破產原因的情況下,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使相關債權人獲得多於其在破產清算程序中所獲得清償的行為。

請求撤銷個別清償行為糾紛是指當債務人出現破產原因時,為確保全體債權人得到公平受償,對於債務人在破產程序開始前規定期限實施有害於債權人利益的個別清償行為,在破產程序開始後予以撤銷並將撤銷利益復歸破產財團,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以訴訟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引發的糾紛。

個別清償行為構成要件:

(1)個別清償行為是指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債務不是未到期的債務,而是已屆清償期的債務。

(2)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發生的個別清償行為才屬於可撤銷的個別清償行為。

(3)個別清償行為必須在債務人已經在債務人已經出現破產原因後作出。

2、請求確認債務人行為無效糾紛

請求債務人行為無效是債務人在人民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後,其所實施的行為被破產管理人主張無效。

請求確認債務人行為無效糾紛是指債務人進入破產案件審理程序後,破產管理人主張債務人實施行為無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引起的糾紛。

3、對外追收債權糾紛

對外追收債權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後,對債務人的債權或者其他權益予以收回的行為。

對外追收債權糾紛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審理後,管理人與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因清償破產企業債權而引發的糾紛。

4、追收未繳出資糾紛

追收未繳出資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後,對於破產企業的出資人所拖欠的出資款予以追回的行為。

追收未繳出資糾紛是指破產企業的出資人因為履行或者未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進行追收所引發的糾紛。

5、追收抽逃出資糾紛

追收抽逃出資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後,對於股東抽逃其按公司章程規定足額繳納的出資予以追回的行為。

追收抽逃出資糾紛是指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對債務人股東抽逃已經投入公司的出資予以追收而產生的糾紛。

6、追收非正常收入糾紛

追收非正常收入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後,對於破產企業的董事、經理或者其他負責人通過控制、操縱公司的董事會以及利用公司規則漏洞或模糊之處,給自己過高的薪酬、獎金或者期權計劃等財產予以追回的行為。

公司在進行申請破產的時候需要清算,清算一般是由專門的清算小組來進行的,如果清算小組在清算的期間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話,那麼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所產生的糾紛就是屬於清算責任糾紛。發生糾紛的時候可以選擇起訴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