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法人跟出資人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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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註冊公司法人跟出資人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註冊公司法人跟出資人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不一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是在股東推選的董事中產生的,股東推選董事,可以推選自己,也可以推選並沒有實際出資的他人,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出資人,是完全可以的。

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民法典》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二、公司法對股東出資有什麼規定?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採用貨幣持資方式,也可以採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方式。每種出資方式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貨幣出資方式。貨幣出資方式是指股東直接用資金向公司投資的方式,其認繳的股本金額應在辦理公司登記前將現金一次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臨時帳户,並向公司出示其資信證明,以證實其投資資格和能力。

(二)實物作價出資方式。以實物出資必須評估作價,並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作價結果核算、確認。股東以實物作價出資,應在辦理公司登記時,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並由有關驗資機構通驗證。

(三)工業產權出資方式。工業產權出資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專利權和商標權;一類是專有技術,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向公司入股,股東必須是該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必須進行評估,並應在辦理公司登記之前辦妥其轉讓手續。同時,公司法規定,以工業產權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20%;

(四)土地使用權出資方式。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 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批准,並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

不過,在文章的最後還是必須要提醒大家一句,法律上的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註冊公司法人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出資人,因為先得滿足了法律上規定的該公司法人的註冊資本,才有可能成功的,註冊的公司的,公司法人本身就是指公司這一組織,所以法人和出資人之間的關係是緊密相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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