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存續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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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大多數公司緊縮技術一樣,公司分立可以激發企業家的經營積極性。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存續分立

作為大公司的一部分,子公司通常患有“富貴綜合症”;母公司會在它處於危難之時趕來救援,從而不需要它釋放出所有的潛能。與此同時,作為大公司附庸的地位也會使子公司的僱員們感到壓抑。與其他幾種緊縮方式相比,分立對管理層的能力釋放作用非常明顯。

2、上市公司在宣佈實施公司分立計劃後,二級市場對此消息的反應一般較好,該公司的股價在消息宣佈後會有一定幅度的上揚。

這也反映出投資者對“主業清晰”(pure-play)公司的偏好。許多投資者對專注於某一行業發展的公司比較看好,因為這些公司的業務結構比較單純因而比較容易估算出其真實價值。從另一個角度看,這種偏好也反映出不少投資者對曾經非常紅火的大規模混合兼併行為非常反感。實質上,投資者越來越偏好於主業突出的公司也與股票二級市場效率低下有很大關係,信息傳遞的不充分性和不及時性使得投資者在評估擁有多種業務的上市公司的合理價值時遇到許多障礙。投資者希望重新認識被拆出資產的真實價值(這些子公司的市場價值要大大高於其帳面價值)。

3、公司分立與資產剝離等緊縮方式相比有一個明顯的優點,即税收優惠。

公司分立對公司和股東都是免税的,而資產剝離則可能帶來巨大的税收負擔。公司在資產剝離中得到的任何收益都要納税,如果這筆錢再以股利的形式發給股東,還要繼續納税。這一點我將在下面重點討論。

4、公司分立還能讓股東保留他在公司的股份。

因此,公司在未來的任何發展都能使股東獲利。經驗數據表明,被放棄的子公司和母公司在公司分立以後的幾年內通常會在業績上超過市場整體水平。如果子公司因為包含在企業集團內部而被低估了價值,或者市場預期在公司分立之後將出現收購報價,這種趨勢就更為明顯。

5、在公司分立前先進行分拆上市也具有幾個額外的優點。

首先,出售子公司的股票可以獲得現金。根據税法,如果出售的股票低於總量的20%,母公司還可以得到免税的好處。此外,出售子公司的股票能夠形成一個交易市場,這對於規模較大的公司分立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6、採用換股分立方法進行公司分立也能減輕股票價格的壓力。

股東在交換他們的股票時具有選擇權,因此不太可能在交換後立即出售。在這種方法實施之前也可以先採用股份分拆上市的方法,它的優點是可以為子公司創造出一個交易價值,後者又能與公司價值進行比較,從而確定出交換比率。從母公司的角度看,這種做法還可以提高每股收益,因為它與股份回購在這方面的作用類似,減少了母公司流通股票的數量。

7、分立有時也是一種反收購的手段。

當一個公司的下屬子公司被收購方看中,收購方要收購整個企業時,母公司通過把該子公司分立出去就可以避免被整體收購的惡運。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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