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關聯交易迴避方面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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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經營過程中,會涉及到很多利益方,在開展併購的時候,經常會涉及到關聯交易。對於公司而言,關聯交易可以節約談判步驟,節約時間,提高辦事效率。在進行關聯交易的時候,董事是要回避的,這一點在公司法中有所體現。那麼,公司法關聯交易迴避方面的規定是什麼?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整理的相關知識。

公司法關聯交易迴避方面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法關聯交易迴避方面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係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係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係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係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交易生效的程序條件是什麼?

程序條件是關聯交易訂立過程方面的法律要求。關聯交易生效的程序條件主要是兩個,一是披露;二是批准。

1、關於披露。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保障關聯交易公正與公平的關鍵。披露文件應提供足夠資料使股東能據此評估該項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2、關於批准。我國公司法對關聯交易採用的是關聯董事表決權排除制度,即該董事會會議由 1/2 以上無關聯關係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與關聯方有任何利害關係的董事,在董事會對該事項進行表決時,應當予以迴避。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係董事過半數通過。若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係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聯交易的特點有哪些?

1、商事主體之間的關聯性

關聯交易鬚髮生在具有權益關聯性及相互影響力的商事主體即關聯方之間。

2、利益衝突與權益的轉移

任何一個具體的關聯交易,均在關聯方之間或關聯方與其權益代表間,存在利益衝突並在關聯方之間產生了權益的轉移。

3、具有非公允性的潛在傾向

關聯交易並不都是公允的,但是關聯交易這種形式藴含着易於發生不公允結果的潛在傾向。一旦主客觀條件具備,特別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規制,一個具體的關聯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邊緣。

4、交易形式對實質公平的異化

關聯交易的最大特點,同時也是法律規制的難點,就是關聯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蓋實質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當事人對自己權益的自由處分,掩蓋實質上的對一方當事人權益的強行損害。

綜上所述,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來説既有好處,也有弊端,容易引發股東道德危機。按照公司法關聯交易迴避方面的規定,上市公司董事與決議事項有關聯交易的,不得對該事項進行表決權,必須要回避。這樣就可以防止董事利用自己的權利,做出不利於其它股東的行為。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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