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員工轉崗,員工不同意,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3W

公司給員工轉崗,員工不同意是否合法,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用人單位進行調崗符合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應當服從公司的安排。
如果調崗行為不符合勞動合同的約定,那麼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進行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勞動者需要到新崗位繼續履行合同。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並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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