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的功能 - 性質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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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迅速,國家的經濟實力得到了壯大。人們的經濟水平也得到相應的提高,但是現實生活中還是存在嚴重的貧富差距。因此,有一部分經濟實力雄厚的企業家資本家成立專門的基金會組織。目的就是為了能夠通過自己的經濟能力幫助其他的人。那麼,基金會的功能,性質有哪些?

基金會的功能,性質有哪些?

一、基金會的功能,性質有哪些?

1、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範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公益性:基金會的公益性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基金會源於捐贈,是公益捐贈的制度化和組織化形式;

二是基金會有明確的公益宗旨;

三是基金會有明確的公益用途,通過各種項目活動使特定羣體和整個社會受益。公益性決定了基金會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公益組織。

非營利性:非營利性體現在基金會的運作管理及其相應的制度規範中,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存在非營利的分配與收入約束機制,要求基金會的捐贈人、實際受託管理者不得從基金會的財產及其運作中獲得利益;

二是存在非營利的組織運作和管理機制,要求基金會具備有效規避較高風險與較高回報的自我控制機制;

三是存在非營利的財產保全機制,要求基金會不得以捐贈以外的其他方式變更財產及產權結構。

非政府性:基金會的非政府性是其區別於政府的主要特徵,表現在三方面:

一是基金會在決策體制上不同於政府,是具有自主決策、自治的獨立法人;

二是基金會在治理結構上不同於政府,是民主治理、公開的社會組織;

三是基金會在運作機制上不同於政府,是追求核心競爭力、在市場中優勝劣汰的組織。

基金信託性:基金會是以捐贈為基礎形成的公益財產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財產,有兩層含義:一是基金會在本質上是一種信託關係,是捐贈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之間圍繞公益財產達成的公益信託,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價值所在;二是基金會是以公益財產形式存在的財產集合,通過有效的財產運作實現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體現。

2、功能

基金會的目的是為全人類的明天服務,為了實現更美好的社會願想,基金會需要對自身進行思考,實現一種自身發展的創新。

基金會是法人為主體的體系模式,能籌到的資金高於其他非營利機構,這使得現代基金會具有適應新的社會需要和時代變化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公民社會強調每個人的獨立行為能力。基金會改變了傳統的社會結構和財富結構,不僅推動了在政府和企業部門之外的社會財富的聚集,而且通過基金會的公益運作將社會資源的支配權交給了公民的代表,將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願集中起來,將公民的權利迴歸到公民手上,推動公民社會的發展。

基金會的成立是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提高的結果,也是我國國人之間團結的表現。國家對於基金會組織的成立給予了相應的支持。目的就是希望緩和我國的社會矛盾,縮小一定貧富差距。從而整體提高我國的人民生活水平。不過在基金會成立的時候,國家還是委託有關機關進行一定的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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