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税務有哪些 - 成立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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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募基金税務有哪些

私募基金税務有哪些,成立條件有哪些?

1、所得税

管理人如果是公司,則繳納企業所得税。

如果是合夥企業,那就是按照“先分後税”原則,把所得按照合夥企業每年做一個彙算清繳,把類似的利潤實際分配,或者沒有實際分配的劃到合夥人一方,合夥人直接交税。

注意:個人作為管理人取得分紅如何交税?

全國各個地方的規定不統一,國家税務總局未明確規定,基本上有兩種繳税方式,

一種是按照20%,股息紅利,或者投資收益這樣來交所得税。

二是按照生產經營所得,就是按照個體工商户的5%到35%的税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税

2、增值税

作為一個基金的管理人,主要收入為募集總金額2%的管理費。對於公司和合夥,需要繳納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按照6%,小規模納税人按照3%。個人作為管理人,統一按照小規模納税人3%來繳納增值税。

諮詢收入按照6%,或者是小規模3%的比例來繳納增值税。

另外一塊比較重要的收入:收益分成,按照增值部分的20%提取。

針對這一塊增值税怎麼處理?也存在爭議。主要在於對這個收益的定性上,是屬於投資收益,還是屬於因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服務的收入。

對這一個性質認定的不同,會導致不一樣的税費,若為投資收益,則不需不繳納增值税,只繳納所得税。若為類似於服務、勞務的收益,除了繳納所得税之外,還要繳納增值税。

二、私募基金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

由上可知,私募基金税務只要有兩種,一種是增值税,另一種則是個人所得税,如果行為人是公司的情況下,就不交納個人所得税,而是要交納企業所得税了,還有大家要注意,要想成立私募基金還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如果條件不符合,是不能夠成立私募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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