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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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司在我們身邊已經可以算是非常常見的了,公司的種類有很多,大小肯定也是有不同的。對於公司的種類一般情況我們最常見的一般都是股份制的公司了。其實公司不是想設立就能設立的,是有一定的方式的。那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是什麼?

公司設立的方式基本為兩種,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一、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有限責任公司只能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由全體股東出資設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採用發起設立的方式。

3、我國法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也可以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

4、發起設立在程序上較為簡便

二、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複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1、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不發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

2、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進行募集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不可以進行募集設立。

3、募集設立時,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占35%的比例。

4、募集設立在程序上較為複雜。

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的比較:

1、發起設立比較適用於中小型企業,設立程序較為簡單,社會影響性小,像無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都可以選擇發起設立。

2、募集設立程序較為複雜,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性,穩定性較差,因此往往只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問題我們其實可以通過兩個途徑來設立,募集和發起兩種方式,一般情況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都是募集方式佔據的多。我們國家的公司法中對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也由規定的條件的,如果想成立的話我們就應該先去了解公司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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