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和法人的變更登記手續可以同時辦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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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和法人的變更登記手續可以同時辦理嗎?

股東和法人的變更登記手續可以同時辦理嗎?

股東和法人的變更登記手續可以同時辦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的變更決議,涉及章程變更的應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1)名稱變更: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以及公告;

(2) 經營範圍變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3)註冊資本變更:出具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減少註冊資本需公告三次;

(4)住所變更:住所證明,租賃房屋需提交租賃協議書,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複印件);

(5)法定代表人變更: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或任命書(國有獨資)、身份證、暫住證(指外省市身份證)複印件;

(6)股東變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投資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付款憑證、新股東執照複印件(加蓋發證機關印章)。

二、公司股東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1、股東變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原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轉讓雙方當事人、轉讓標的、數額,其他股東優先受讓權力的行使情況等,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國有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出資人提交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構、部門轉讓出資的文件。

4、轉讓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

5、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提交新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新的股東會成立,修改公司章程,決定是否調整經營管理機構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變更股東提交新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新的股東會成立,修改公司章程,決定是否調整經營管理機構,由發起人蓋章或者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人蓋章。

7、新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或者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民辦非企業提交民辦非企業證書複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變更後的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是外商投資企業的,如公司的經營範圍屬於鼓勵或允許外商投資的領域的,外商投資企業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關於投資一致通過的董事會決議;外商投資企業的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註冊資本已經繳足的驗資報告;外商投資企業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外商投資企業繳納所得税或減免所得税的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它材料。變更後的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是外商投資企業的,如公司的經營範圍屬於限制外商投資的領域的,除外商投資企業股東或發起人股受讓人應提交上述規定提交材料外:公司還應提交省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變更股東或發起人應報經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公司在設立之後就有了股東,並且也有了法人的身份,並且此兩種信息是不得隨意變更的,但是若已經獲得了股東大會的同意之後,也可以變更,但是在變更之後,必須要到指定的工商登記機關,辦理股東以及法人的變更登記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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